浩伦原创丨浩伦律师带你深入了解“微商模式”

 新闻资讯    |       2023-11-24

  时至2020年,微商的第七个年头,整个行业也风风火火发展了六年。微商的七年已发展到了8.0版本,运营模式一直随时代的进步在变化,从刷屏微商开始一步步进化到了炫富微商、品牌微商、流量微商、沙龙微商、平台微商、短视频微商、直播微商等。不管微商的运营模式怎么变换,一个底层模式一直没变,就是微商的分润体系逻辑。

  合法。分销是建立在区域授权基础上的一种销售经营渠道,是货物从厂家到消费的人传递过程,本质上是一种货物传递过程,参与人员(经营者)赚取的是商品差价,从中付出了资金,劳动,运输管理,满足了社会对商品的需求,是种合法行为。本人把这种分销称之为纵向卖货。

  例:省代A取得某公司省级区域授权,A为了在本省发展业务再做分授权,授权给了市代B,这就是分销。

  现在微商体系中大多建立了九级、七级、五级销货模式。根本原则为等级越高货物数量越多,单价越便宜,等级越低单价越高,货物数量越少。每个级别一个门槛,门槛分为拿货数量、拿货价格、下级发展人数、同级别推荐人数,低级从高级处拿货或者严格制定了货物流向制度,下级只能从上级处拿货。一般来说设为董事,大区,官方,总代,区域,特约1,特约2,VIP,零售等。比如某公司董事是200万元,大区是20万元,官方是5万元,总代是1万元。董事拿到货物后货物就根据董事招募下级代理的方式一级级往下分,基本来说分到区域就结束了。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真实的终端零售消费者很少,大部分货物会出现滞销积压的情况,积压情况最严重的级别为官方、总代。本人把这种模式定义为纵向分货法。

  这种模式确实有从上到下的销货,但这种销货不是目的,拉人获利才是目的,货物本身是拉人的道具,买货才具备拉人资格,才具备获取奖励的资格,门槛从最高级的几百万,到最低级的680元,每层不断分货,最终货物并未进入消费终端,基本都在渠道内,所以纵向分货法本质上还是传销。

  横向拉人或又叫同级别返利模式,基本模式为同一级别的ABCDE……X,在发生以下关系时,根据图表结构方式获取利润:A →(10%)B→(8%)C→(6%)D→(4%)E→X。如A董事的门槛是10万,A拉B进来A可以拿10%,一万元,B再拉C进来,A还可以拿8%,8000元,……以此类推。现实操作上有些品牌只做了ABC三层返利,有些做AB两层,有些只有一个级别做了同级推荐,有些在多个级别或所有级别上做了ABC或AB的同级返利,当然也有做ABCD的返利的。横向拉人头的同级返利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定性为传销。

  现实当中还存在乱级拉人头,即低级别的招募较高或最高级别获取利益的行为,比如一个区域A招募了一个董事B时,团队长给予巨额的现金奖励以及单月业绩提成,然后买断这种人际关系归属。这种乱级的本质就是法律规定的先入者从后进者处获得利益,表面上这种乱级是一种合法商业模型,即所谓的介绍一个客户获取佣金,实际上还是一种金字塔形式的非法传销行为,我把这种行为定义为乱向拉人头。

  严格的法律条文不存在所谓的横向、纵向和乱向。法律上关于传销的描述为“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法律上只存在加入的先后不存在所谓的横向和纵向。微商当中存在横向、纵向和乱向说法,源自于资金流向和人员关系归属,是为了方便品牌商结算。根据法律规定,是不是真的存在横向返利(同级别推荐)不影响非法传销的定性。另外需要强调,传销与级别无关,哪怕只有一级返利也可以定非法传销。

  很多微商品牌商会设置团队销售业绩奖励考核标准以单月、单季、年等时间来结算,奖励标准一般为1%—25%之间,设10—20个考核标准,达到什么数量给予什么奖励。乍看之下和传统经销商获取年终销售业绩提成没有区别,实际上区别很大。这种团队业绩奖励符合法律规定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在制定营销模式时具备上文所述纵向、横向、乱向、团队销售业绩提成等方式的一种、多种或全部的,我定义为层级分润体系。本人为何会把销售模式定义为层级分润体系,最终的原因在于,传销当中的层级销售(返利)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分钱游戏,整个体系并非是一种货物传递的过程,而是一种金钱、计算报酬(计酬)方式的传递过程。这里或许存在商品,或许有真实的销售者,或许也会有消费者产生。但是它最本质的特点,在于先入者一起参与分配后入者缴纳的金钱,这个金钱缴纳的方式能是买货款,可以是服务费,又或另外的费用,既然是一种分钱游戏所以本人将这种结构定义为层级分润体系。

  为了不让代理囤货,2017年以后很多品牌商设置了一件代发模式,基本玩法为,钱一层层的打到品牌公司账上,货继续存在公司,等下级需要货物的时候再把货物发过去。逻辑出发点很简单,就是让代理手上没货,看不到货,不会有卖不掉货的压力。后来,一件代发模式演变一些内容,变成了单纯的收钱,分钱,货就真不发或少发了。这种演变变成了赤裸裸的传销。实际上一件代发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不发货或延迟发货会造成合同违约,也可能构成诈骗,2019年一个XX兽品牌,就是因为上级代理商没发货给下级代理商,被下级代理联合举报,由此被四川某县公安局以网络诈骗立案,至今还没处理掉。

  所谓乱价是:代理商以体验价、特惠价、对产品做搭配、折扣、返利、买赠、买及减、买及办,提成等变相低价噱头方式公开宣传、销售或招揽客户等行为。简单说就是低于品牌商规定价格销售商品。乱价问题是微商的顽疾,各品牌大都存在代理商乱价问题,作为律师也因为乱价问题发送了数以千计的律师函。同类问题多了,就说明这是制度问题。乱价为何会产生?根源在于模式上层级分润体系,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微商层层加价,有的纵向九级,商品的价值翻了近10倍,高价不好卖,只能三折、五折出货。二是,拉人返利获取的利润足以回本并且有赚,手上的货不管几折卖出都是纯利。这种局面下,刮码乱价的事情就十分猖獗的爆发了。乱价产生后,很多品牌商选择按照商标侵权方式维权,实际上效果很差。乱价是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了品牌商的控价体系及相关规定,降低了品牌商的商誉,同时也可以是一种违约行为,要实现违约行为还需要双方的授权合同当中存在乱价处罚条款。

  整个宇宙好比一片黑暗森林,每个拥有文明的都是带着枪的猎人,他们穿梭在黑暗森林里的每一个角落,不让自己发出一点点声响,哪怕是呼吸。因为在另外的地方也有和你一样带着枪的猎人,谁先暴露自己的位置,便会遭到其他文明的侵略,甚至被消灭!

  而《三体》里面的人物叶文洁,因发送信息探索外星文明,最终被三体人接收到,甚至因为对人性的绝望,不顾三体人“不要回复”的警告,依旧暴露了地球在宇宙中的坐标。

  微商品牌商也处在这个环境中,不管是因为被代理举报,还是上了媒体或其他原因暴露,只要暴露就会被监管部门查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