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深圳:“绿本房”生意合同有用事例拿走不谢!

 江南体育app    |       2024-04-29

  主攻:房地产大要案、小产权房(含农人楼、前史违建、绿本房拆迁生意析产)胶葛

  2020年,笔者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署理一绿本房生意合同效能承认之诉败诉,并且是缺席判定的败诉,理由是绿本房不允许上市生意生意,委托人所签《房子转让合同》无效!(真是溃散~~~)

  案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直到今年春节前几日才收到《书面审理通知书》,遂补交本文事例,现发出来便于当事人或许律师同仁遇到相似争议时查找。

  事例均确定绿本房生意合同有用,既有笔者署理案子的一审法院(事例6、7),也有二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事例1-5),部分事例不光确定了绿本房生意合同有用,并且确定买家可以扫除证载权利人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同样是绿本房、不允许上市生意的深圳海关房改房,判定确定2009年4月24日曾志海与梁爽所签《房地产转让合约》合法有用。

  同样是绿本房、不允许上市生意的私宅,判定生意合同不光合法有用,且可以扫除证载权利人的强制执行。

  同样是绿本房、不允许上市生意的私宅,一二审判定均确定连环生意合同均为合法有用,驳回证载权利人承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同样是绿本房、不允许上市生意的私宅,判定确定涉案房产地点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不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故涉案房产生意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等有关约束农人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流通的规则,涉案合同有用。

  同样是绿本房、不允许上市生意的私宅,一二审法院均确定《转让房子合同书》两边当事人实在意思表明,合同合法有用。

  同样是绿本房、不允许上市生意的私宅,一审法院不光确定《房地产生意合同》合法有用,还可以扫除证载权利人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同样是绿本房、不允许上市生意的私宅,一审法院确定生意合同合法有用(因送达期限过错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8425号案发回重审。

  从以上事例可以精确的看出,一审法院以涉案房产为不允许上市生意生意的绿本房,确定笔者委托人所签《房子转让合同》无效显着混杂了行政管理和民事合同、合同效能和合同实行、管理性强制性规则和效能性强制性规则的差异,绿本房生意合同有用是已被审判实践承认、不争的现实。